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京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MA****KJ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民终23657号 |
案号 | (2021)粤0307执236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潘本富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周凯强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前述本金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月利息2%的标准,从2018年9月29日开始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潘本富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周凯强律师费5万元;三、被告徐开京、深圳市京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对本判项一、二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案件受理费23568元、保全费5000元(追缴)。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