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金市监开稽罚字〔2020〕7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情形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24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5
    决定机关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何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