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金市监开稽罚字〔2020〕4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3
    决定机关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何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