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东弘服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118168****082L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181民初325号
    案号 (2019)苏1181执489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丹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9-17
    发布日期 2019-09-2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东弘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吴江市满亿纺织品有限公司价款123325.45元,并承担自2019年1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二、被告管亚东对被告江苏东弘服装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吴江市满亿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80元、保全费1470元,合计3450元,由原告负担600元,被告负担28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