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岩海金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048239****180F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482民初4443号
    案号 (2019)豫0482执恢86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汝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汝州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9-20
    发布日期 2019-10-2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河南岩海金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汝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罚息(利息自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按月利率5.625‰计付,罚息自2017年12月16日至借款偿清之日止按月利率8.4375‰计付,给付时扣除被告岩海金田公司已支付的116705.91元及中原农业保险公司已支付的78522.05元); 被告张小点、郭志杨、郭建平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