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鞍银保监罚决〔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金融许可证遗失后不报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三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4
    决定机关 鞍山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杨肃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