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省舒城耐磨材料厂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41523X1****442M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523民初4401号
    案号 (2019)皖1523执211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舒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舒城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11-05
    发布日期 2019-12-1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省舒城县福来童车有限公司自愿偿还原告安徽舒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偿款56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5月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年利率4.9%计息至本金付清时止,上述款项,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还清; 二、被告安徽省舒城耐磨材料厂、陶善来、蔡传琼对以上代偿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620元,由被告安徽省舒城县福来童车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