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南(消)行罚决字﹝2021﹞0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4
    决定机关 南岸区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