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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0]370321202000284
    违法行为类型 高青华燕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9
    决定机关 淄博市桓台县交通运输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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