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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崇川安监罚〔2018〕S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类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24
    决定机关 南通市崇川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