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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卫医罚〔202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2、《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苏州紫馨美容医院未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6
    决定机关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