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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05-00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运输工程建筑垃圾的车辆驶离建设工地前应在建设工地围护内冲洗干净,保持车辆清洁方可上路行驶”的规定。现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驶离建设工地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及《杭州市城市管理常见违法行为自由裁量基准表》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6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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