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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罚决字[2020]第33010041201500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志航货运有限公司 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4月03日14时00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收到移交案件,显示杭州志航货运有限公司驾驶员张建歌驾驶浙A.6P307普通货车一年内有超过三次超限处罚,经调查:该车驾驶员张建歌驾驶浙A.6P307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处以吊销车辆营运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3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