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萧公(新塘)行罚决字[2019]575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萧山区新塘街道文源广场小区的物业公司,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明知在职保安周某、汪某不持有保安证的情况下,自2019年10月聘用二人在小区内保安岗位上工作,开展小区内门岗、巡逻等业务,2019年11月14日被新塘派出所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15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新塘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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