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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太住建罚〔2021〕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现场使用的保温隔音垫未进行检测,已投入使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4
    决定机关 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