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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黔银监罚决字〔2017〕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前调查不尽职、信贷资金使用监控不力以致贷款资金流入房开企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08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周琨(时任)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