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马宏伟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6886145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703民初4226号 |
案号 | (2018)粤0703执72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2-09 |
发布日期 | 2018-06-22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确认截至2017年6月19日尚欠原告广州胜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货款2392101.27元。两被告确认还款方案如下:上述欠款两被告分七期偿还;第一期定于2017年9月30日前向原告广东胜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0万元;第二期至第六期自2017年10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给原告;第七期定于2018年3月30日前支付292101.27元给原告。两被告应将上述款项支付至原告一下账户(户名:广州胜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广州塘头支付;账号:44-063501040002355); 二、原告广州胜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同意放弃关于利息的诉求。被告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应依上述还款方案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如两被告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付款,则原告有权要求两被告按照其所欠货款未清偿部分的2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就未清偿部分款项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案受理费26624元,减半收取1331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8312元,由被告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共同负担。该款项已由原告广州胜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前迳行返还给原告。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