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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发)安监罚〔2019〕第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9.9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6
    决定机关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