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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淇)食药监食罚〔2018〕5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六条
    行政处罚内容 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02
    决定机关 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武红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