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新环罚决字〔2021〕第24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行政处罚内容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案,罚款6.28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23 |
决定机关 |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