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灵芝矿泉水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711427096.X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8157714A 公开(公告)日 2018-06-15
申请公布号 CN108157714A 申请公布日 2018-06-15
分类号 A23L2/38;A23L31/00;A23L33/10 分类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发明人 陈新隆 申请(专利权)人 广西巴马神泉水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郑自群
地址 5475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坡良村重屯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灵芝矿泉水,在矿泉水中添加有灵芝发酵液提取物,所述灵芝发酵液发酵过程中添加有胡萝卜汁和洋葱汁。胡萝卜汁的添加量为3~5wt%,洋葱汁的添加量为8~15wt%。灵芝发酵液提取物的制备方法为,将灵芝发酵结束后将发酵液在200W~300W强度的微波下,辐照15~30分钟,然后进行离心,过滤。本发明在发酵培养基中添加胡萝卜汁和洋葱汁后灵芝中的灵芝多糖、灵芝多肽、三萜类、有机酸、生物碱等有效成分的含量均大大提高,尤其是三萜类化合物,与常规灵芝发酵培养基相比,更易被人体能够顺利吸收、消化,使得灵芝发酵液添加进矿泉水中直接饮用成为可能。发酵结束后对发酵液进行微波处理,也有利于灵芝有效成分分泌至细胞外,利于机体吸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