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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顺市监容罚字〔202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液体加热器(多功能调奶器)(型号:EB-TN05)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处违法生产货值金额2倍罚款,即罚款2811.64元;二、没收违法所得97.82元。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液体加热器(多功能调奶器)(型号:EB-TN05)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处违法生产货值金额2倍罚款,即罚款2811.64元;二、没收违法所得97.8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4
    决定机关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