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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德公(消)行罚决字〔2017〕01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天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德清县禹越镇振兴西路66号的浙江罗丹针织有限公司.生活楼、1#车间、研发车间(设计单位:浙江天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决定给予浙江天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199号(账户名: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地级户,账号:330647327156241035009000428,开户行:德清建行营业部)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德清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9月22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22
    决定机关 德清县公安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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