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高淳海事罚字[2018]00000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为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为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6-07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高淳区地方海事处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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