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兰高榆)综执(环保)罚决字【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保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18
    决定机关 高新区执法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