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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0〕桐综执04字第3-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5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桐梓县大河镇石牛村的重遵扩容项目T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进行检查,发现其使用的4台压力容器)及两台起重机械均超过检验有效期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壹万元(¥:1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4
    决定机关 桐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