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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市监凉理处字[2019]第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4
    决定机关 会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