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公(消)行罚决字〔2019〕002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该小区6#栋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部分故障点,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10 |
决定机关 | 郴州市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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