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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庐工商罚字[2016]3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7-25
    决定机关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宛启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