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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药监妆罚〔2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
    行政处罚内容 1.现责令你公司停止生产化妆品;2.没收红莱丽法国香味高级沐浴露(生产日期:2020/02/25)和爱兹期丽玫瑰花舒缓沐浴露(生产日期:2020/03/02)12瓶;3.没收违法所得890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8
    决定机关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