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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厦思市监处〔2019〕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一般准则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3
    决定机关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