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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顺(消)行罚决字〔2021〕10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中迅达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罚款20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4
    决定机关 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