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地海罚〔2020〕21J76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12月8日9时24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航区海月桥海事码头水域巡查时,发现钱印有违法嫌疑,执法人员要求现场人员接受检查。经检查后发现:钱印船舶在2020年11月19日采样的燃油油品检测硫含量为23.8mg/kg,不符合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其行为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09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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