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江公(城北)行罚决字[2020]014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奥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奥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系物业管理公司,2020年6月至8月期间,该物业管理公司分别在三个小区聘用多名保安员工作。浙江奥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三日内整改。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7
    决定机关 江山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