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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光罚字〔2020〕稽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06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5
    决定机关 光明局稽查科(稽查大队)
    法定代表人 林锐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