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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海市监工罚(2020)4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广告费2026.69元;2、罚款8106.7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6
    决定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许静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