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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克市市监消处[2016]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天宏”牌抽纸3袋,“天宏”牌茶语系列抽纸3袋,“好好先生”牌卷纸2包,“紫荆花”牌抽纸3袋,“紫金花”牌花之语系列卷纸2袋;二、没收违法所得887.84元;三、罚款31325.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31
    决定机关 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