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瑞市监处字〔2019〕32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当事人尚未销售的侵权商品(标有“”商标的鞋子960双);二、处罚款3168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25 |
决定机关 |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傅黎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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