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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高工商处字[2015]第1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94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57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6-12
    决定机关 高碑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梁铁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