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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娄(消)行罚决字〔2021〕0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左岸风(南京)影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娄底左岸电影城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6
    决定机关 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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