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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公(七)行罚决字[2018]117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省莱姆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bigyao.com/)于2016年10月30日通过工信部备案正式上线运行,因该网站长期未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于2018年09月06日被新昌县公安局七星派出所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莱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14
    决定机关 新昌县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