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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梅市工商梅县企管吊处字[2017] 第028-0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登记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19
    决定机关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梅县分局
    法定代表人 梅县众怡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