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桩报警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810781620.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9056570A 公开(公告)日 2018-12-21
申请公布号 CN109056570A 申请公布日 2018-12-21
分类号 E01F9/608(2016.01)I; E01F9/615(2016.01)I; G08B21/18(2006.01)I; G08B25/10(2006.01)I 分类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发明人 戴自刚; 刘立峰 申请(专利权)人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
代理机构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李迎春
地址 315100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3786弄11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警示桩报警系统:包括主机、至少一个警示桩及至少一个移动报警机;警示桩上设有第一控制器、碰撞检测装置、第一无线信号发射器及第一电源,主机包括第二控制器、第一无线信号接收器、第二无线信号发射器及第二电源,移动报警机上设有第三控制器、第二无线信号接收器、第二报警器及第三电源。本发明的优点是:警示桩在受到碰撞时,能够及时地对工作人员发出报警信号,使工作人员能够进行快速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