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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信贷业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唐国宏为责任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北京银行安华路支行改正,并给予合计1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唐国宏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01
    决定机关 北京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唐国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