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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市监(委三)罚处字〔2020〕7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2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9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宋燕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