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港局五交罚( 202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5075.63元,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5075.63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04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港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