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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合庐工商鼓处字(2013)第3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5-01
    决定机关 合肥市工商局庐阳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