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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濮工商处字[2018]2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89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10.89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25
    决定机关 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文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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