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江宁市监罚〔2019〕07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构成当事人在广告宣传中使用“最强大、最权威”字样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12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13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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