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顺(消)行罚决字〔2021〕300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北京非凡影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罚款365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07 |
决定机关 | 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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